UNEP/MC/COP.3/8/Rev.1 - 关于污染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

秘书处的说明 1. 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》第12 条第3 款规定,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应通过 关于污染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。 2. 缔约方大会在MC-1/20 号决定中,请秘书处与各国政府和其他方面提名 的专家协商,编写指导意见草案,并将其提交给缔约方大会第二次会议。
29.11.20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