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EP/MC/COP.3/4 - 审查附件A 和附件B

秘书处的说明 1. 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》第4 条和第5 条规定最迟应自公约生效之日起5 年 内对附件A 和附件B 进行审查。缔约方大会在其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这一事项, 并商定将进一步审议推迟到第三次会议,同时请秘书处就此编写一份文件供该 次会议审议。 2. 应缔约方大会的要求,本说明解释了附件A 和附件B 的审查过程。
29.11.2019